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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长等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负责组织本行的经营管理活动,接受监事会监督,按照董事会、监事会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本行经营管理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管理层下设财务审批委员会、代销产品管理委员会、授信审批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资产保全委员会、投资审批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问责委员会、责任认定委员会、绿色金融发展委员会。

财务审查委员会

本行财务审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国家金融法律、财务法规及本行经营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对本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费用投入等财务资源配置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合规性进行审议,主要包括:科技投入支出;房屋租赁、装修及改造支出;大额费用性支出,包括印刷费、低值易耗品购置、业务宣传费、广告费、审计费、物业管理费、诉讼费、咨询费、寄库押运服务费、捐赠赞助支出等。

代销产品管理委员会

本行代销产品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全行发展目标,负责代销产品市场判断、行情分析,对代销产品的计划安排进行研究讨论;健全代销产品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合作机构准入标准,确定合作范围;投票审议代销产品合作机构的准入、退出。

授信审批委员会

本行授信审批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央行货币信贷政策、银行业监管政策,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依照本行长期发展战略,在风控优先原则下,审定全行授信业务政策、授信业务流程、信贷资产配置等事项;审议审批境内外金融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及授信;审议审批经营机构上报的各类授信业务;审议审批信用等级 BB 级(含)以上的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审议审批属信审会权限贷款的利率、事项变更、中间业务收费标准等事项;审议已有及新开发信贷类产品风险控制等事项;审议审批中介机构的准入及风控措施;根据区域信用风险状况和市场风险控制水平,对经营机构的授权管理提出建议;督促、检查经信审会审批同意的各类授信业务批复意见执行落实情况;承办其他行领导交办的授信业务相关事项。

风险管理委员会

本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提出全行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洗钱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管理等的战略和政策,并就有关事宜向本行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出建议;审议、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偏好、制度和计划;审议重大风险事项的风险防范与处置;承担反洗钱委员会工作职能,审议反洗钱相关工作;审议制定全行信贷政策、制度、授权、风险评估与计量模型、减值计提方案、信用风险管理报告等;审议全行新产品的准入与退出;客户、产品等的准入标准和授信管理;信贷产品政策、流程、制度等的重大调整;审议全行表内外信贷资产、非信贷资产的风险分类及迁徙;审议、评估全行信贷产品逾期不良情况及改进建议等;审议其他属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的相关事项。

资产保全委员会

本行资产保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审议抵债资产的接收、处置方案;审议不良资产处置方案(包括债权转让、不良资产核销等);审议重大贷款重组方案;审议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判决(裁定)涉及的相关利息的账务处理事项(非债务减免),如破产案件、执行案件执行中遇到的特殊情况需要系统内利息进行账务处理等;审议贷款本金、利息减免;审议特殊诉讼案件(包括应诉未诉、正常类贷款诉讼、一亿元以上贷款诉讼案件等);审议律师的出入库管理及委托律师前期代理费、一般代理、超过本行外聘律师管理办法规定的律师费支付标准或特殊案件律师费率等事项;审议与资产保全有关制度、办法;审议其他与资产保全与处置相关的重大事项。

投资审批委员会

本行投资审批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根据行经营管理层授权,审议本行非信贷类资产投资、交易等重要事项;审议金融市场条线创新产品、创新业务投资模式、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审议经营管理层授权的其他投资事项。

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

本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审议资产负债组合管理、资本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利率定价管理等资产负债管理相关的政策和制度;审议全行资本管理政策和制度,研究有关监管资本、资本充足率和资本补充、经济资本管理等事项,并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研究提出全行各项表内、表外业务及综合经营计划;根据全行可承受的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水平,审议全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和市场风险管理的策略、制度和程序;审议并评估全行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的水平及管理状况,研究确定全行流动性管理、利率风险与汇率风险管理措施,研究全行风险敞口的规模、比例及调整方案;审议确定全行利率定价策略、方法和制度,研究确定全行内部转移定价调整方案;研究有关监管政策、市场利率、国家及地区经济、市场竞争活动等可能影响银行经营状况的外部信息;审议其他对全行资产、负债和资本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问责委员会

本行问责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审核责任认定委员会移送事项;对给予行政处分和重大人事调整的处罚,作出处理决定,同时提交党委会审定;审议复议申请及复查结论,形成决定;全面监督、管理、指导全行责任认定工作,对责任认定工作中存在的违规失职行为予以追究;研究讨论问责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责任认定委员会

本行责任认定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复核责任认定调查报告,并形成处罚意见;审议复议申请及复查结论,形成决定;对给予行政处分和重大人事调整的处罚等事项,移送问责委员会审议;研究讨论责任认定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绿色金融发展委员会

本行绿色金融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本机构绿色金融发展战略执行情况;负责全行绿色金融工作的统筹管理和专业决策;制定绿色金融发展目标,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策略;建立跨部门的绿色金融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明确总行各部门职责与权限;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每年度向董事会报告绿色金融发展情况;加强自身低碳环保绿色运营;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金融科技和数字化管理委员会

本行金融科技和数字化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统筹协调信息科技及数字化转型、数据治理工作,组织制定全行信息科技发展规划、数字化转型发展规划、数据治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信息科技项目建设和数据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其与我行总体业务战略、重大决策保持一致;组织召开信息科技及数字化转型、数据治理工作会议,推动跨部门间信息科技及数字化转型、数据治理工作的落地实施;协调与决策全行信息科技能力和数据能力建设相关重大事项及争议性问题;组织制定全行重大信息科技及数据项目的高层计划,并按照高层计划监督项目执行情况;定期审议重大信息科技及数据项目的执行和运行情况报告;审议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的重大信息科技及数据项目立项报告;持续推动、指导全行信息科技及数据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审批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定期向董事会或其下设的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汇报信息科技战略规划的执行、信息科技预算和实际支出、信息科技的整体状况;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经营管理层授权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