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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董事会现有10名董事,均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4名。
本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行使职权。所有董事有责任积极参与本行重大事项的决策,保护本行利益及股东权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本行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对本行的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监督、评估发展战略的执行情况;对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态势和竞争动态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本行的重大战略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全行资本管理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审议资本规划、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和管理报告及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提交董事会审批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对其他影响本行战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本行社会责任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本委员会有权在职责范围内,对本委员会认为重要的、需要采取行动或改进措施的事宜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本行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高级管理层关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和声誉风险等风险的控制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核和修订本行风险战略、风险管理政策及内部控制流程,对其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监督高级管理层对负债质量实施有效的管理和监控,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定期审阅反洗钱工作报告,及时了解重大洗钱风险事件及处理情况,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和要求;监督高级管理层对负债质量实施有效的管理和监控,定期听取本行负债质量管理情况,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和要求;定期听取高级管理层关于本行案防体系建设,案防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案防工作制度,提出案防工作整体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本行关联交易的管理,安排部署关联交易有关工作,控制关联交易风险,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公允性和必要性。审议确定关联方名单,对按照本行内部管理制度和授权程序审查的一般关联交易进行备案,审查重大关联交易,按规定提交董事会批准;对本行《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贷款、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方案及重大关联交易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制度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
本行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审查应当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查聘用或者解聘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审查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财务负责人相关事项;审查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相关事项;检查本行的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程序,检查本行风险及合规状况;指导本行年度审计工作,并就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做出判断;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并向董事会报告,接受董事会审查;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本行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关注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并根据本行发展战略和股权结构,就董事会的规模和结构以及拟对董事会作出的变动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报告的收集,建立本行董事履职档案并保存;负责研究与审查本行薪酬管理制度与政策、本行年度薪酬方案,并向董事会提交;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
本行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科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审查信息科技战略,确保其与本行的总体业务战略和重大策略相一致,评估信息科技及其风险管理工作的总体效果和效率;推动信息科技治理工作,形成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信息科技治理组织结构;确保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独立有效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审计,对审计报告进行确认并落实整改;配合监管机构做好信息科技风险监督检查工作,按照监管意见进行确认并落实整改;督促高级管理层安排相关培训,使本行员工理解和遵守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定期与高级管理层及部门负责人交流本行信息科技发展情况和风险状况,并在本委员会职责范围内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董事会的相关拟决议事项需该委员会先行提出审议意见的,由该委员会先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后再提交董事会作出决议,除董事会依法授权外,该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不能代替董事会的表决意见;在职责范围内,对该委员会认为重要的、需要采取行动或改进措施的任何事宜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有权决定是否聘用外部专家或中介机构提供咨询服务,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由本行承担;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向董事会提交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及年度报告,根据董事会授权开展相关工作,讨论决定相关事项,研究消费者权益保护重大问题和重要政策;指导和督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确保相关制度规定与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相适应;根据监管要求,对高级管理层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工作的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进行监督;定期召开会议,听取高级管理层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研究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相关审计报告、监管通报、内部考核结果等,督促高级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及时落实整改发现的各项问题;董事会的相关拟决议事项需本委员会先行提出审议意见的,由本委员会先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后再提交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