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我行旧版网银将不再更新,为了给您带来更好的客户体验,推荐您使用新版网银,或点击下载兰州银行网银客户端。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市场及投资运作情况,自2019年11月28日起,我行对“兰州银行小家添富系列开放式净值型1号理财产品”超额管理费收取比例进行调整。该产品原超额管理费收取规则为“管理人收取超额收益的30%作为超额管理费,其余70%归投资者所有”,调整后的收取规则为“管理人收取超额收益的70%作为超额管理费,其余30%归投资者所有”。
该项费率调整后,费用计算方式、计提和支付原则保持不变。若本理财产品投资者不接受上述调整,请您及时前往兰州银行营业网点或通过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提前赎回本产品;若对本次调整无异议,可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兰州银行作为本产品管理人,将始终恪尽职守、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己任。
特此公告。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兰州银行的支持,敬请继续关注百合理财产品。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