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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行二〇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截止2018年2月12日本行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议题
(一)审议批准关于延长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二)审议批准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三)审议批准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涉及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四)审议批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
(五)审议批准关于上市后适用的《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修正案》的议案;
(六)审议批准关于兰州银行确认2017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会议议题的具体内容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各股东,若未能查看到议题具体内容,请致电兰州银行董事会办公室或亲自前往兰州银行总行营业部获取议题具体内容,并行使表决权。
三、表决日期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表决日为2018年2月28日。所有股东行使表决权后,请于2018年3月5日前将表决票寄送至兰州银行董事会办公室2505室,逾期视为弃权。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1号兰州银行董事会办公室2505室
邮 编:730030
联系人:王 荦 任宇珊
联系电话:(0931)4600239
传真电话:(0931)4600239
特此公告。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