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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代收结算
发表时间:2010-08-09 来源:兰州银行

    【产品定义】
    进出口双方商定,由出口商(出票人)将其签发的汇票连同货运单据通过国外银行(托收行)寄交我行(代收行),要求我行代其向国内进口方(受票人)提示收款的结算方式。
    【适用情况】
    适用于在我行开立对公结算帐户,并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服务种类】
    提供付款交单项下支付货款以及付汇核销服务。
    提供承兑交单项下承兑服务,并于到期日支付货款以及付汇核销服务。 
    提供进口代收结算项下企业的贸易融资服务。
    【服务地区】
    接受来自全球各地银行的进口代收单据的提示付款及承兑。
    【价值独享】
    我行收单后7个工作小时内通知企业。
    D/P项下,企业支付货款后立即放单。
    【业务流程】
    我行收到托收行来单。
    我行清点单据、检查托收方式、付汇路径。
    通知企业付汇或承兑,向企业提示单据复印件。
    企业付汇或承兑后放单。
    我行按照进口商指示从其账户中扣款对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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