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网点查询联系我们人才招聘
您的位置:兰州银行->公司业务->结算业务 -> 支票
支票
发表时间:2010-08-06 来源:兰州银行

    【业务简介】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分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现金支票: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转账支票: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普通支票:支票上来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适用对象】
    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的单位。
    【业务特点】
    支票可以跨区域使用。
    支票的出票人预留银行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银行还可以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出票人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银行不予受理。
    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空白支票交回银行注销。
    支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
    【注意事项】
    支票的真假和印鉴的真伪。
 

网上银行




兰行公告更多>>
邮箱登陆——兰州银行
Copyright © 2010 BANK OF LANZHOU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400-88-96799(全国)96799(省内)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陇ICP备10200270号